当前位置:主页 > 职场资讯 > 政策法规 >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来源: 易登招聘网 - 编辑:易登网小编 - 时间:2013-12-23

预防未成年犯罪具体措施: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政领导,应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重要性、迫切性的战略性认识。要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协调好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二)拓宽教育思路,让初中毕业生都有书可读

法国著名作家雨果说过:“多一所学校,就少一所监狱”。为此,我们可以考虑把城市义务教育提高到高中阶段,同时,扩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规模,拓宽办学思路,国家和地方在宏观指导下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降低办学门槛,让各种性质的学校遍地开花,我们大可不必担心教育质量下降的问题,最坏的学校也胜过最好的监狱,只有在数量上放开,让各种性质的学校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样一方面让适龄青少年有书可读,不致过早流入社会,增加犯罪机率,另一方面,也可形成竞争,优胜劣汰,逐渐产生一大批有质量的好学校。

(三)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

未成年人犯罪以盗、抢案居多,犯罪手段从语言威胁发展到暴力殴打甚至持刀伤人。暴露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时的薄弱点,学校应将法制教育作为专门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法制教育。要推行从政法机关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做法,协助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对流失社会的辍学生、双差生,要在了解和掌握辍学原因的基础上,主动配合学生家长有针对性的做好规劝工作,动员和帮助他们重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心理辅导岗位,在思想上进行诱导,情绪上进行疏导,学习上进行辅导,行为上进行督导,有力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四)加强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

1、法院建立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犯审判罚教结合,寓教于审,延伸帮教,在辅以特邀陪审员制度的设立,聘请一些热心此项工作的有识之士,作为少年法庭的特邀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少年法庭的组成人员,同审批人员有同等的权力;有案时参加陪审工作,无案时结合本职工作,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少年犯要建立必要的回访和考察制度,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帮教措施。

2、检察院要通过行使检察权,全方位地贯彻执行感化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准则。如我区检察院设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小组这一组织形式和开展工作的情况,效果都不错。

3、认真抓好帮教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帮教责任制是依靠社会力量的教育、感化、挽救违法未成年人的最有效办法。学校帮助失足的在校学生,社区居委会帮教失足的未成年人流落在社会上部分,家长帮教失足的子女,把这一切都落到实处,我们的帮教工作就会达到预期的目的,如普陀办事处开展的献爱心活动和宅吉办事处开展的“五老”帮教活动,都收到很好效果。

少年强,则国强------预防未成年犯罪,刻不容缓!

精彩推荐:

入党个人简历范文

应聘物流主管个人简历范文

幼师个人简历范文